国内首个“快递绿色化包装规范”,你怎么看?
发布时间:
2022-09-07 13:55
随着我国邮政快递业的迅猛发展,邮件快件包装用量激增,造成的资源消耗和环境风险也日益凸显。邮件快件包装绿色治理工作对规范化、制度化和体系化的要求越来越高,特别是以往寄递企业由于缺乏统一的包装操作管理规范,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现象。
为解决上述问题,国家邮政局于2019年12月向各省(区、市)邮政管理局、各主要品牌寄递企业总部发放调研提纲,就《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(试行)》施行情况摸底调查,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《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《规范》(征求意稿))。2020年2月10日,国家邮政局就《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书面征求各省(区、市)邮政管理局和各品牌寄递企业总部意见建议,并于3月11日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在此基础上,制定了《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》,并于2020年6月12日印发施行。
本文将《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与正式生效《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》进行比较,试图分析正式版较意见版的区别和提升,并针对其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,提出相应评论与修改意见。
正式版中,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包装绿色化、减量、回收等责任,对企业的具体要求也更严格,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:
1. 相较于意见版,正式版的强制力有所提升。
经对比发现,意见版中带有不少“鼓励”、“宜”等字眼,而在正式版中,这些字眼变成了“应当”“原则上”的强制性要求。例如,正式版第六条要求寄递企业“应当”向社会公开本企业执行的标准和包装操作规范相关信息,而不再只是意见中的“鼓励”公开。同样,意见版中的“鼓励不在已有粘合功能设计、包装袋上使用胶带”,在正式版中变成了要求“不得在已有粘合功能设计、包装袋上使用胶带”。
2. 强调产品的可循环性,推动源头减量,以及明确相应企业责任。
正式版第五条规定企业“应当优先选择低克重高强度、可重复使用、易回收利用的包装”,而意见版中并没有提到“可重复使用”。在意见稿征集意见期间,我方摆脱塑缚曾提交过一次修改意见。我们的修改意见中也提及,应当将重复使用纳入包装减量的主要措施之中。重复使用包装可达到从源头减少包装的使用,减少资源的耗费以及包装垃圾对环境的影响。
值得一提的是,意见版第二十三条规定:“对外形完好、质量达标的纸质包装箱和填充物,鼓励企业回收使用。对塑料包装袋等包装废弃物要集中交环卫企业无害处理”。
我们认为这样表述指代模糊,若只回收纸质包装箱和填充物,不考虑塑料填充物的回收,那么对于包装绿色化和塑料减量的帮助微乎其微。因此,我们同样在修改意见中提出了希望包装填充物(包括塑料和非塑料)能被多次重复使用以及回收。正式版发布后,表述转化为对外形完好、质量达标的包装箱、填充物等包装,寄递企业回收使用。对无法回收使用的包装物,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。我们高兴地看到自己的意见被采纳,为推动包装减量做出了贡献。
3. 作为关注塑料减量的社会组织,我们欣喜地看到此规范给予了环保组织更大的发挥空间。
例如,在正式版第二十七条里提到,“快递企业与包装生产企业、科研单位、高等院校以及环保组织加强协作,强化产学研衔接,推进绿色包装研发、设计和生产,聚焦包装问题深化探索创新,推进绿色产品、技术和模式应用”。第二十八条也要求寄递企业充分听取用户、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建议,以提升绿色包装工作成效。
包装绿色化之路需要社会共同的努力,并非靠政府和企业就能达成,公众的配合也尤为重要。这两条不仅是对社会组织的认可,也加强了多方合作,为一同解决快递包装问题和推动绿色化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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